記者 : 黃雅娟
跟蹤騷擾防制法即將在6月1日上路,警政署日前也製作推出「跟騷法懶人包」發送全國各警察機關,同時也要宣導民眾,遇到跟騷案件要勇於出面報案,絕對不要隱忍!對於實施跟騷的行為人,也會受到法律制裁!
昨日新北市汐止地區發生劉姓男子因為愛慕髮型師趙姓女子已久,趁早上對方上班時尾隨趙女,趙女發現後大呼救命,一旁的路人見狀上前幫忙壓制,反遭劉男持剪刀劃傷;警方迅速趕抵,將犯嫌壓制逮捕,最後依恐嚇罪送辦。
新北市婦幼警察隊隊長林子翔表示,這類案件就是「典型的跟騷案」,犯嫌因為愛慕追求被害人,之前已經跟蹤過被害人,這次又再度反覆持續尾隨接近被害人,基本上已符合跟騷法4大要件中的「反覆持續、違反意願、性與性別有關、使被害人心生畏怖影響生活」,在6月1日新法上路後,如果警方到場發現他的跟騷行為持續進行中,會依現行犯逮捕,因為他使用凶器或危險物品進行跟騷,觸犯加重跟騷罪,屬於非告訴乃論罪,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警方在移送時也會建請檢察官聲押,而處理的員警也會開立書面告誡書給他,未來兩年內若再有跟騷行為,被害人可向法院聲請保護令。
警方也呼籲,民眾如果遇到跟騷行為,記得要立刻報警,在能力範圍許可下,還是能做適度的蒐證,例如用手機拍攝或錄下對方的不當舉動或聲音,或是把傳送的不雅訊息截圖保存下來,交給警方偵辦,而警察機關受理跟蹤騷擾案件,就會開始調查、製作書面紀錄,並告知被害人得行使的權利,而經調查後認為行為人有犯罪嫌疑,就會開立書面告誡書,這裡的書面告誡除了有警告行為人的意思外,如果行為人在書面告誡後二年內,再為「跟蹤騷擾行為」,被害人或檢警機關可以向法院聲請保護令。
而法院核發保護令可禁止跟蹤騷擾行為、命遠離特定場所一定距離,為了保護被害人的個資,法院也可以禁止行為人查閱被害人的戶籍資料。如果行為人有治療需要,法院也可以透過保護令,命行為人完成治療性的處遇計畫。如果行為人違背保護令上述的要求,還會構成違反保護令罪,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對於6月1日即將要上路的跟騷法 新北市警局也做了萬全的準備,並呼籲民眾對於跟蹤騷擾的違法行為都能勇敢站出來說不,新法上路後,警方絕對會嚴格執法,充分保護民眾都能免於受到跟蹤騷擾!
關鍵字:跟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