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接使用瓦斯要注意 消防局偕同瓦斯行一同守護府城安全

  • 2022-01-13 18:13:00

    記者 : 翁士民

    因應內政部消防署修訂之「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臺南市政府消防局透過舉辦法令修正說明會,培訓各分隊種子教官,據此以輔導台南市液化石油氣販賣場所對於申報及供氣予串接使用場所應注意事項,並提升場所安全管理作為,以減少串接場所意外事故發生,進而保障消費者權益及維護公共安全。

    一般瓦斯氣爆通常係因漏氣,空氣中天然氣濃度達5%至15%、液化石油氣濃度達1.95%至9%,遇有火源便引發爆炸。瓦斯桶往往因使用不當或是燃氣管線脫落,造成瓦斯發生洩漏、火災、氣爆案件全台每年平均約70件。鑑於液化石油氣串接場所若發生氣爆將造成危害巨大,本次法令修正針對瓦斯行賦予更多管理責任,以期望瓦斯行業者落實平時供應設備的保養,確保預防意外發生,另也讓民眾了解對於自身場所應負有善盡管理之責,以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臺南市政府消防局指出,因「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於2021年11月修正後公布,賦予瓦斯行管理權人需注意用戶端放置瓦斯桶放置位置之安全評估責任,若供氣之容器串接使用場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供氣:一、容器置於地下室。二、無嚴禁煙火標示。三、使用或備用之容器未直立放置或未有防止傾倒之固定措施。四、未設置氣體漏氣警報器。五、無嚴禁煙火標示。六、違反第七十三條之二規定。另也請瓦斯行於每年四月及十月將所供應之串接場所應向轄區消防機關各申報一次,違反規定將依消防法第42條處其管理權人或行為人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經處罰鍰後仍不改善者,得連續處罰,並得予以三十日以下停業或停止其使用之處分。

    臺南市長黃偉哲表示,液化石油氣使用不當為不定時的炸彈,因串接場所(餐廳、自助洗衣店等)所設施的位置都是人群較多的地點,造成每次災害皆產生很大的危害,故安全管理的強化已是刻不容緩,藉由辦理此次說明會,希望靠著各方努力,以提升場所安全管理、達到預防災害的產生,請民眾安心。

    臺南市政府消防局局長李明峯表示,液化石油氣串接場所,因液化石油氣容器其洩漏後,因液化石油器比重比空氣重,容易造成蓄積,一旦遇到火源容易發生危險;呼籲臺南市的各瓦斯行,針對新法令修正後的執行,要本於專業為民眾把關,對於營業場所放置串接使用瓦斯桶處所有通風不良、未依法令設置相關措施設備等,應向業者說明,在未改善前應拒絕供氣;倘若業者或瓦斯行在溝通上有必要時,可通知轄區消防分隊進行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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