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署與經濟部聯合訪查模擬槍廠商 落實源頭管理 保障合法取締非法

  • 2021-11-04 15:56:00

    記者 : 黃雅娟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部分條文已於109年6月10日修正通過,從「加重刑罰」及「源頭管理」雙管齊下,主要目的係為降低改造槍枝可能性,進而保障民眾生命及財產安全。

為落實源頭管理,國內已全面查禁模擬槍,一律禁止製造、販賣、運輸、轉讓、出租、出借、持有、寄藏或意圖販賣而陳列公告查禁之模擬槍;另一方面,政府為兼顧模擬槍管理及經濟層面,例外開放廠商得專供外銷及研發模擬槍,但為提高管制密度,已由「報備制」修正為「許可制」,事先向警察機關申請許可後,方可製造、販賣、運輸或轉讓模擬槍。

今年5月至11月間警政署與經濟部聯合至國內3間已取得經營模擬槍輸出入業及製造業之廠商進行實地訪查,均符合相關規定。警政署將持續督請各警察機關落實源頭管理,保障合法廠商權益,強力取締非法,避免有不肖業者藉合法掩護非法或製造時以多報少,使模擬槍流入市面,成為改造槍枝來源,危及社會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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