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 翁士民
臺南市教育產業工會及臺南市教師會(下稱本會)密切關心府會與議員溝通方向與進度,樂見府會對此案之關注,感謝支持制訂自治條例的市議員許又仁推動南市高中、國中小校長遴選法規提升法源位階,由市議會立法制定自治條例,之前受到市府教育局出手抵制,昨日情勢峰迴路轉,經市府高層與郭信良議長出面協調,同意將校長遴選規定提升為「自治規則」送議會查照,期待未來的校長遴選自治規則,能使臺南市校長遴選制度更穩定,同時也能讓臺南市的教育更進步。
今年2月9日市府教育局修訂國中小校長遴選要點,將校長遴選及考評之委員名單、處理過程,改為完全不公開。又於4月13日將該作業要點改回於校長遴選或評鑑結果未公告前應予保密。另外,今年5月中於辦理校長遴選時,教育局只針對國中校長要求臨時變更志願序填寫數量提高到25所,如此行政作為卻仍然有善化國中出缺之情事,雖然教育局指派優秀代理校長來領導校務,但於法制上明年度依舊必須辦理善化國中校長之遴選。校長遴選規定應求法制上的穩定,於行政規則之法源位階上,教育局得以臨時修訂變動,此非教育之福。
市議員許又仁提案由市議會立法制定校長遴選自治條例,以避免行政權過度介入。許又仁指出,根據市議會議事規則,議員提案制定市法規,除提案人外,要有至少五分之一議員也就是至少12名市議員連署才能成案,許又仁透露,高中校長遴選自治條例最後有14名議員連署,國中小校長遴選自治條例則有15名議員連署,上週五他原本已送入議會法規委員會完成提案,希望在九月初臨時會排入議程審查。
不過,許又仁說,市府昨日下午緊急指派戴謙副市長、教育局鄭新輝局長與他進行協調,由郭信良議長主持,雙方達成共識,由市府教育局訂定自治規則,送市議會查照。
許又仁指出,他推動校長遴選從行政規則提升為自治條例立法的初衷就是要求教育局依法行政,勿過度干涉遴選過程、破壞家長、教師及校長參與的民主機制,並能接受議會的民主監督。市府同意就校長遴選辦法訂定「自治規則」送議會查照,也是朝這個目標有所進步,他並指出,以自治規則規範校長遴選並不是沒有前例,基隆市的國中小校長遴選辦法即是自治規則。
許又仁強調,由民意代表主動提案立法在立法院是平常不過的事,在地方推動卻如此艱難,目前台南市議會有蔡育輝議員提案的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李宗翰議員提案的新設畜牧場管理自治條例,他希望市府未來對議員主動提案立法應保持平常心看待,這才是民主政治的常態。
許又仁說,他感謝議員同仁參與連署的支持相挺,包括教育事務在內的所有地方自治事項,都需要地方立法機關的持續追蹤監督,推動市議會主動提出立法,不僅是為了監督市政,也是帶動公民社會對公共事務的討論,讓台灣的民主政治更加成熟和深化。
「公開、透明、民主、對話」是臺南市教育產業工會及臺南市教師會長期以來對校長遴選制度的期許,此次府會與議員的對話機會,相信對於本市校長遴選制度提昇法源位階有其正向幫助。
關鍵字:校長 遴選 法源位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