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迷思!無人傷亡A3車禍「可移車」 掌握車禍現場拍照、錄影5原則快速採證 避免二次事故​

  • 2021-03-25 20:29:00

    記者 : 黃雅娟


學甲警分局特別製作圖表教導報案人如果是人「沒有受傷,車能動」的A3類交通事故,報案人可以先行遵循「車禍現場拍照、錄影5原則」步驟。[圖/學甲分局 提供]

「出車禍了怎麼辦?」擺放故障標誌、撥打110或119及「不移動車輛」似乎是現在基本處理車禍的SOP,但你知道嗎?「僅有車損而無人傷亡」的A3車禍,是可以移置車輛的喔!

    當民眾發生交通事故後,除了撥打110電話報案外,通常不知道自己要做什麼,也會感到慌張,只能在事故現場等侯員警前來處理,尤其是第一次發生交通事故的民眾更是不知所措,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學甲分局基於服務立場,也避免再發生「二次車禍」特別在接獲民眾交通事故的報案電話後,會在第一時間根據報案電話號碼發出簡訊,內容在告訴報案人警察已接獲報案,將派員警前往處理,請耐心等侯,員警到達前要注意安全,學甲分局關心您,並留下學甲分局的連絡電話。

    學甲警分局特別製作一張圖表教導報案人如果是人「沒有受傷,車能動」的A3類交通事故,報案人可以先行遵循「車禍現場拍照、錄影5原則」步驟,就能趨吉避凶: 
(一) 放置故障標誌。 
(二) 拍攝事故全景(含標誌、標線)。 
(三) 拍攝碰撞點、車損部位。 
(四) 儘速將車輛移置安全地點(如路邊)。 
(五) 拍攝及移置車輛注意安全。 

    同時提醒,若A3車禍事故現場未移置車輛,恐造成二次車禍,出現更多傷亡,不但自己及他人生命可能遭受危害,同時也影響警察到場速度,增加更多等候時間。

    學甲分局的最新做法就是當用路人在本轄發生交通事故後,分局會發出簡訊給報案人,用意在避免發生「二次車禍」,殃及其他無辜的用路人,也讓報案人知道警察已接獲報案,並儘速派員前往處理,請民眾安心等侯,主要用意在加強服務我們的市民朋友,讓市民朋友遇到交通事故時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緊張。 

    學甲警分局長翁誌宏表示:避免交通事故除了要安全駕駛也就是遵守交通標誌、標線、號誌外,還要小心別人的不小心,小心駛得萬年船,臺語諺語也說「小心不蝕本」,就是小心做事就不會吃虧的意思,希望用路人行車平安,每次都快樂出門、平安回到家,學甲分局的簡訊都用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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