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優先,生活如常,屏東縣政府提升防疫等級守護縣民健康

  • 2021-01-30 14:22:06

    記者 : 沈佳立

屏東縣政府鑒於新冠肺炎全球大流行,國內社區感染風險增加,且年節將至,返台(鄉)民眾增加,縣內居家檢疫民眾數量攀升,為提升防疫等級守護縣民健康,昨日(1/29) 由副縣長吳麗雪主持,召集縣內22家醫院、中、西、牙醫師等公會及府內相關局處,並邀請防疫專家及疾病管制署高屏區管制中心副主任林慧真出席指導,針對醫院及高風險場域研議強化縣內醫療量能因應及提升相關防疫作為:

一、醫院:自2月1日起進入醫院,除戴口罩及實聯制外,還要攜帶健保卡;訪客探視(病)每日限縮
為1個時段,每次探病以1小時為限(加護病房30分鐘),且每名住院病人每次限縮1名訪客為原
則,最多2名,陪病(含照顧者)限1名。
二、住宿型機構:採預約及實名制、訪客與住民都要戴口罩;每位住民1天限探視1次,每組訪客最
多3人、鼓勵利用通訊軟體視訊探視,減少人員接觸。
三、托嬰中心及公共托育家園:參訪民眾須預約、戴口罩、量體溫、手部消毒及採實名制;家長不
入中心(家園),接送嬰幼兒前須執行手部消毒。
四、社區據點:量體溫、手部消毒、戴口罩及採實名制;加強據點環境及器材消毒;建議各據點提
供共餐服務期間保持社交距離,或改為外帶餐食。
五、消費場所(如賣場、超商、市場、市集等)管理:業者及民眾都要戴口罩,不提供試吃,不邊走
邊吃。
六、餐廳:入口處提供手部消毒,並建議量體溫。
七、大眾運輸站及旅宿業:加強環境清潔消毒,並遵守各項防疫措施。
八、辦理活動應於活動前進行風險評估,規劃完善防疫配套措施,並依規定提報防疫應變計畫送衛
生局審查,核備後應依計畫落實各項防疫措施。
九、民眾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如有就醫需求,請洽1922或衛生局防疫專線08-7380208,勿自行就
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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