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 : 黃雅娟
台南父子因使用車輛問題發生爭執,父親一怒之下竟亮槍恐嚇,兒子驚嚇之餘報警處理。[影片/白河警分局 提供]
台南一名45歲林姓男子,日前經常因擅自使用兒子汽車,父子兩人發生爭執,本(11)月6日晚上林男疑擅自使用兒子車輛,雙方發生劇烈爭吵,林嫌一怒之下竟亮槍恐嚇,兒子驚嚇之餘報警處理,白河警分局大批警力荷槍實彈迅速趕到,查獲林嫌起出2把改造手槍及40發子彈,全案後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恐嚇危害安全罪」移送臺南地檢署偵辦,林嫌7日經檢察官聲押獲准,警方向上溯源追查槍枝來源中。
白河警分局指出,45歲林姓男子與21歲兒子平日感情不睦常發生口角,父子倆常為了使用車輛問題發生爭執,6日夜間林的兒子要用車時常找不到車代步,林男開著兒子車子返家,兩人又因老問題在家發生劇烈爭吵,未料,林男一怒之下竟掏槍恐嚇兒子,兒子嚇得奪門而出,趕緊打電話報警「我爸有槍,剛才吵架拿出來恐嚇我!」
白河警分局獲報後,由白河派出所所長陳永旺立即率全副武裝員警趕至現場,警方到場立即遏制爭吵及了解案情,林嫌起初否認犯行並藏匿槍彈,惟警方在盤詰中察言觀色,注意其飄移注意窗外之眼神,經四周檢視終於在其住處後方防火巷中,當場發現並起出非法槍枝2把及子彈40發。林嫌見事跡敗露,乃稱因個人喜歡槍枝,故從網路購買來收藏,警方除將槍彈送鑑驗採證,並向上溯源擴大追查槍彈來源,兒子「大義滅親」,最後讓老爸遭收押進了牢籠。
白河警分局長陳明宏表示,本案端賴員警迅速到場,且查證過程中員警發揮高度警覺心及洞察力,察覺犯嫌眼神飄移等不安反應,仔細在其住處後方巷道起獲非法槍彈,也阻止一場可能之父子相殘憾事發生。
警方並呼籲提醒「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部分條文業於109年6月10日修正,不再區分制式、非制式槍械,都以較重刑度論處;未經許可,持有、寄藏或意圖販賣而陳列槍砲、彈藥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民眾切勿違法而身陷囹圄,警方也將全力持續掃蕩非法槍彈、向上溯源,確維轄區治安。
關鍵字:恐嚇 槍枝 子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