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 林添旺
營造業工地主任之訓練因攸關國內營造業之永續發展及工程工地事務暨施工管理之品質甚鉅,故其相關訓練實屬必要。
工地主任訓練目標
內政部營建署表示,工地主任之訓練與相關講習係依營造業法第31條及「營造業工地主任評定回訓及管理辦法」規定辦理。
工地主任應經評定考試合格後,由內政部核發工地主任執業證,始可擔任,目標係為培養受聘於營造業,擔任其所承攬工程之工地事務及施工管理之專業人員。
工地主任評定考試日期
內政部營建署指出,營造業工地主任評定考試日期訂於每年一月(第二個星期日)、五月(第三個星期日)及九月(第二個星期日)辦理考試;109年度「營造業工地主任220小時職能訓練」第3次評定考試已於109年9月13日(星期日)舉行,本次評定考試全國共分5處考區舉行(即臺北、桃園、臺中、臺南、高雄考區),預訂於考試後45天內完成成績公告。
工地主任訓練成果
據內政部營建署表示,截至109年10月13日止計核發工地主任執業證31,336張,應可提升未來工地主任素質之向上提升及國內營造業之永續發展,並符合營造業各界之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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