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 黃雅娟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科技偵查隊 隊長 林威廷 [影片/記者 黃雅娟 翻攝]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經半年調查、蒐證,月前兵分多路持拘票及搜索票,於上(7)月30日破獲呼姓主嫌為首的「辦門號換現金」詐騙集團,以辦門號換現金為話術施以小惠的手法,後續將得手之門號以俗稱「人頭卡」方式,以每張市價高達新臺幣3,500元之金額轉賣他人牟取暴利,經清查人頭卡流向,至少造成40名被害人受害,共損失1,720萬餘元,警方經半年調查、蒐證,月前兵分多路持拘票及搜索票,查獲「辦門號換現金」詐騙集團呼姓主嫌及成員共20人到案,全案依偽造文書、詐欺等罪移送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偵辦。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科技犯罪偵查隊自去(108)年12月至今(109)年1月陸續接獲民眾及電信業者報案,有民眾遭詐騙集團假冒身分申辦門號,即報請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經半年調查、蒐證,月前兵分多路持拘票及搜索票,查獲該集團呼姓主嫌及成員共20人到案,全案依偽造文書、詐欺等罪移送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偵辦。
南市刑大科技犯罪偵查隊調查指出,該集團自108年5月開始,涉嫌以辦門號換現金為話術施以小惠,藉民眾上門交付證件之際,乘機持證件並偽簽名字,再假冒他人身分向其他電信業者申辦多門門號,後續將得手之門號以俗稱「人頭卡」方式,以每張市價高達新臺幣3,500元之金額轉賣他人牟取暴利。經清查人頭卡流向,發現部分門號淪為詐騙集團使用,至少造成40名被害人受害,共損失1,720萬餘元,台南市刑警大隊將持續對詐騙集團深入追查,擴大偵辦。
台南市警局呼籲,網路、報紙分類廣告常可見「辦門號換現金」的廣告,民眾千萬不要貪圖眼前小利,如發現名下無故多出電話門號,應立即向警方報案,且「辦門號換現金」,主觀上並無辦理門號及按期繳納電信費用之意思,事後可能衍生諸多民事或刑事責任,切勿貪圖一時之利而惹禍上身,一旦遭詐騙集團拿來詐騙被害人,不僅淪為詐欺共犯,遭檢警追訴詐欺幫助罪,還要面臨鉅額民事求償損失。
關鍵字:辦門號 詐騙集團 人頭卡 詐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