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 黃雅娟
安平漁港、觀夕平台夜景怡人,中秋夜常為民眾賞月首選,中秋佳節是月圓人團圓的美好日子,但安平漁港往年亦有發現疑似民眾於碼頭區施放爆竹煙火,造成火燒船事件,為維護漁港安全及漁港設施,臺南市政府於107年1月22日發布「安平漁港碼頭區禁止施放爆竹煙火、行車及任意停放車輛」公告。違反規定者,依漁港法第21條規定,處行為人或其雇用人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中秋節3天連續假期即將到來,為維護民眾公共安全與安寧,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於今(108)年中秋連假期(108年9月13日至15日),將與臺南市漁港及近海管理所、海巡署、消防局、工務局、環保局等機關,聯合組成跨域合作的查緝團隊,共同加強稽查取締無照販售爆竹煙火及違規燃放鞭炮情事;另為防範青少年可能在深夜集結飆車、聚眾滋事,分局將結合偵查隊、警備隊、交通分隊、派出所、內勤組合警力,編組規劃2組機動勤務組,穿梭在港區及各個街道,加強違規、違法行為取締。
警四分局分局長蔡進閱表示,中秋佳節歡迎大家來安平賞月,也提醒前來安平賞夜景的民眾,也能共同來遵守相關的法律規範喔!
關鍵字:中秋節 連續假期 加強稽查 取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