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政府] 台南市人口微幅成長 盼外界勿混淆事實 記者林銹鈴報導

  • 2018-08-08 00:00:00

    記者 : 林銹鈴

有關台南市不動產公會理事長陳昆和先生今(8)日批評,市府房屋稅溯及既往,更非法課稅,同時是造成台南市人口外流主因。市府嚴正澄清指出,台南地院今(107)年6月19日、7月5日已分別判決,證明台南市政府是合法課稅,並非溯及既往;另依照人口統計,台南市近年來人口是微幅成長,並無特別外移現象,因此絕非與房屋稅調整有任何邏輯上的關係。市府已一再向外界說明房屋稅合法,期盼外界可以依據事實說話,勿故意混淆造成市民的不安。

本市人口微幅成長

市府表示,台南市在104至105年增加492人,105至106年增加489人,顯見有微幅成長,雖然在107年,如以社會成長的遷入與遷出統計,至7月止,目前是負成長8人,但加總人口數,顯然近三年來本市人口微幅成長,並無特別外移現象,因此決無房屋稅造成台南市人口外流的情形,市府特予澄清。

台南地方法院判決合法

有關房屋稅調整部分,市府指出,台南地方法院今年6月19日、7月5日分別判決證明台南市政府是合法課稅,判決清楚說明,每一次課稅都需要適用當年度租稅法規,因此沒有所謂的溯及既往、違反行政法原則的問題;此外,本市不動產評價委員會105年重新評定房屋標準單價,考慮到折舊、屋齡、當時建造成本,按工程物價指數等,並自105年7月1日起分3年調整,屬租稅法的正常適用,沒有違反租稅法法定主義跟法律保留原則。

並無溯及既往

在判決書中提到,「房屋稅本來就是應該依照房屋的真實價值來計算,是『現值』,不是『過往價值』,人民自無法期待房屋現值之評定永遠不變。」所謂的現值就是現在的價值,不可能期待房屋現值評定標準永遠不變,即是房屋現值有可能高也可能低,需以房屋稅開徵年度的日期來算,因此105年調整的舊房屋標準單價是在課徵106年度的房屋稅才會適用,是向將來發生效力,是課稅市值的認定及向後適用,而非溯及既往。因此法院判決與市府向來的陳述是一致的。

有錢的人繳較多稅 符合稅賦公平

市府指出,相關稅收來源主要是多屋族、廠商等營業人,以本市107年房屋稅繳稅結構來說,年繳稅100萬元以上只有417戶,繳了14.8億元,也就是說這417戶只占全市總戶數89萬8,875戶的0.06%,但繳稅額卻占總稅額70.7億元的21%。這些繳稅大戶都是擁有三間房子以上的多屋族、營業人和公司,而且調整對自住市民影響10萬4,197戶,只占總戶數11.59%,也就是說擁有高資產的繳稅大戶繳的是一般人數百倍,比較有錢的人繳比較多的稅,較符合稅賦公平。

增加稅收全用於幼兒教育補助

至於增加的稅收用途,市府也一再強調,將用於本市2至4歲幼兒教育補助,由每年1萬元提高至3萬元,106年已有2萬多個小朋友受惠,城市的建設與發展需要全體市民的共同投注,稅賦的公平與稅制的健全可以讓城市更為美好。
(資料來源  台南市政府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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