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提報兩處疑似遺址之列冊追蹤審查結果說明 [臺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 民眾提報兩處疑似遺址之列冊追蹤審查結果說明 記者黃雅娟報導](assets/img/default.png)
記者 : 黃雅娟
民眾提報兩處疑似遺址之列冊追蹤審查結果說明
臺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於本(108)年5月14日接獲台南市文化資產保護協會(非所有權人)提報疑似芭蕉腳遺址及疑似後甲遺址;前者位於本市市立火化場附近公墓用地,後者位於本市東區裕永路與平時路交叉口西南側空地。文資處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43條規定:「主管機關應接受個人提報具考古遺址價值者之內容及範圍,並依法定程序審查後,列冊追蹤。」以及依〈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細則〉第15條相關列冊追蹤審查程序:「一、現場勘查或訪查。
二、作成是否列冊追蹤之決定。」受理該提報案,並依上述法規辦理相關程序。
文資處於108年6月3日下午邀集具考古遺址、田野發掘工作相關領域之專家學者進行現場勘查和列冊追蹤與否之審查。案經現場勘查與討論,疑似芭蕉腳遺址提報範圍位處本市公墓密集埋葬區域,雖於新都路145巷邊坡斷面可見殘存文化層,惟大部分地層可能已被墓葬及近代開發行為所擾動;另提報者於地表所採集之磨製石斧,經現勘確認發見地點為現代擾亂地層,可能為二次堆積,無法確認其來源;綜上所述,考量該遺址保存狀況、文化內涵及範圍尚不明確,決議不列冊追蹤,列為疑似遺址。疑似後甲遺址之提報範圍曾為公墓區,地層堆積已被多次擾動,現場亦未發現任何文化層,決議不列冊追蹤。
關鍵字:民眾提報兩處疑似遺址之列冊追蹤審查結果說明